【女童割喉】兇嫌冷血割喉 刀法恐怖如IS
這幾天,整個社會沸騰了。
人在江湖,如果沒有對這件事情表態,在台灣社會恐怕是無法立足了。
我想,在這種節骨眼還敢出面說你反對死刑,那不是白目會是什麼?
我想,在這種節骨眼還敢出面說你反對死刑,那不是白目會是什麼?
我就是那個白目。
而且不就是在這個風頭浪尖上才要說,平時有什麼好說的?
而且不就是在這個風頭浪尖上才要說,平時有什麼好說的?
先講結論吧,我想有時間又願意把全文看完的人並不多。
請問垃圾要如何處理?是要焚燒還是掩埋?焚燒就是死刑,掩埋就是無期徒刑
連豬都笑了,你這是20年前的方法吧?
正確的方法是:優先減量,然後回收。
只要是人都能回收,等換心換肝的人都排到地平線外去了。
熟識我的朋友都知道,我反對死刑已經很久了。
這個世界,同理心太少,同情心過多。
你知道罪犯在想什麼嗎?
殺人犯之所以為殺人犯,他是根本沒有同理心的人。
他不知道受害者面對他時遭受到多大的恐懼
他不知道被殺害的人在臨死前受到多大的痛苦
如果他知道,他就不會殺人了。
所以,你認為死刑能阻止社會治安的惡化嗎?
殺人犯怎麼會體會那些「前輩」死前的悔恨恐懼與痛苦呢?
甚至,這些人到死都還有大半認為自己根本沒有錯。
那,為什麼期望這些罪犯會因為死刑的存在而停止犯案呢?
這個案子發展到現在,
整個社會透過所謂的媒體 反覆看著龔XX用他平靜的微笑與離譜的說詞反覆強暴所有國民
然後今天一整天就看著媒體反覆述說女童是如何如何痛苦的死去。
你覺得,這種罪犯有同理心嗎?這種媒體有同理心嗎?
所以,整個國家數十年累積的民怨沸騰了,
所有人民發動全面肉搜,要找出來是誰錯了。錯的人通通給我去死!
沒有人在思考什麼是正義,什麼是改善治安之道,如何安慰撫平被害人及家屬的心靈
大家要的就是出一口鳥氣,求一個爽字而以。
死刑並沒有伸張正義,
死刑並沒有改善治安,
死刑只是趕快讓大家的怒氣找到出口,讓事件劃上一個句號,讓大家回歸平靜生活;
家屬的悲痛只是被封印起來,一生一世要背著這個不能見人的黑洞活下去。
沒有帶來好處,死刑卻帶來其他負面的影響:
(1)我已經活不了了,你覺得我應該放走手上的人質嗎?
(2)我已經活不了了,我是不是應該多殺幾個警察來抵命呢?
(3)我已經活不了了,我寧可戰死在這裡也不要被抓到。
(4)整個社會都是我的敵人。你們要我死,我先下手為強。
沒有留給罪犯任何退路,只會擴大犯罪的事態,讓場面更像電影,死更多無辜的民眾與警察
最後結果當然是罪犯當場伏法,(真的嗎?)
你看這場電影多爽快啊,正義多麼伸張啊!於是心滿意足的關上電視,洗洗去睡。
警察領我們納稅人的錢,本來就是要血裡來火裡去的。不是嗎?
如果這真的是我們要的,
請問同理心在那裡?與罪犯有何區別?
思考一個問題:
如果你的車子停在路邊的車格裡被小屁孩騎車刮了2公尺長的刮痕,前後共4面鈑金
你覺得下列那一個判決比較接近正義?
(1)讓你去刮他心愛的腳踏車,長度4公尺。
(2)腳踏車送往回收場壓扁處理。
(3)由當事人(或其監護人)支付車廠的鈑金帳單。
選項(2)就是死刑。這樣你滿意嗎?
我覺得 壓扁他100台腳踏車你都不會滿意。
我覺得 龔XX死100次,女童的家屬都不會滿意。
以牙還牙並不是正義。
殺人者,剝奪了別人的身體,剝奪了別人與其家屬一生的幸福
所以,要用一生的幸福來償還,最後肉身也要拿來賠
怎麼會是讓他死個痛快呢?
殺人犯,全身器官收為國有,移殖後其點數由被害者家屬獲得。
將來被害者家屬中有任何人需要器官移殖時,按點數獲有相對的優先權。
說這個還太早,在器官移殖之前,殺人犯得要先終身監禁,工作一輩子還債。
工作的收入要分成 (2N+1)份,殺人犯只能留一份
比如 如果殺了2人,N=2,
他要代替兩個被害人付出給他所愛的人,他還要代替兩個被害人報答愛他的人。
最後他只能拿1/5
為什麼還要讓殺人犯有收入?
同理心啊,要有同理心。
你不留任何希望給他,他也不可能工作償還你。只會一心想著大家一起毀滅。
有了好的收入,他可以吃到魯蛋,可以租到好一點的4人牢房,
可以付錢看勵智書籍與電影,可以付錢看TED或哈佛課程
還可以付錢玩沒有暴力成份的GAME(像憤怒鳥就不行)
可以換得探監的時數,可以換得撥打電話的秒數,
工作積效與他的生活品質正相關,因此他才有了工作的動力。
他才會腳踏實地的產生「活著」的感覺
最後他才會體會,過去那種與社會脫節不負責任的生活方式,
那是生命中最不可承受之「輕」。
最後他也才會有被教化的可能性。
不過煙酒要天價並限量供應,因為他們的器官已經是屬於國家的。
還有,在這種制度下,從外面拿進來的錢是不能用的。
事實上可能不會這麼美滿
他根本不肯工作,不想要任何生活上的改善,也根本不承認自己有錯。
不工作,無法支付伙食費,那就給予生存所需最低量的飲食讓他捱餓到死為止。
國家也必須提前開始回收器官。先從割了不會死的器官開始回收。
如果他因為痛苦而自殺了,那就避免了我們道德上的困難:
只有神可以殺人,人不可以殺人。就算口唸「我代替月亮懲罰你」也不行。
當然這些終究不是我們所樂見的。
我們與他們不同,我們不會因為別人死了而覺得「爽」。即使他們是惡人。
我不相信沒有人想過這樣的制度,問題在於麻煩二字。
死刑最簡單,最有力道,人民的滿意度最高,麻煩事兒最少。
就像垃圾用焚燒或是掩埋法,眼不見為淨;麻煩事兒最少。
問題這是最好的方法嗎?當然不是。
除了回收系統之外,能從根源減量甚至消滅那是最好的
解決了刑罰的問題,還是沒有解決根本的治安問題:如何預防?
還沒有做父母之前,我太高估了自己的能力,總有這樣那樣的想法
認為只要如何如何做就可以培養聰明善良卓越又有同理心的下一代
用盡時間,受盡挫折之後,漸漸覺得這些恐怕都是人自身的狂妄。
就像颱風或地震一樣,人類恐怕永遠也找不出預防犯罪的方法
只能盡力去預測它,早期發現它,閃避它,甚或只能去承受它。
人心的複雜度,那可不是颱風或地震這麼單純的物理現象。
如果深度去思考,最後連「正義」這兩個字怎麼寫你都要開始懷疑。
哈佛的十九堂課,最高學術殿堂 帶領你反思 What's the right thing to do.
Sandel就指出:沒有基本的邏輯能力,還沒建立基本人格的人
聽了這堂課反而可能會出現人格上的混亂,後果難以預料
畢竟這門課是開給哈佛人的課程。
沒有經過深度的思考就認為人定勝天,認為嚴刑可以嚇阻犯罪,認為棒下出孝子,
這些都是把事實過度簡化。便宜行事。
所以才會出現另一種極端想法的反撲:
主張人要放棄文明回歸自然,要廢除死刑,要愛的教育才能產生優良的下一代
這都主張不排除只是為反對而反對,或為修正而反對,本質上仍是過度簡化,
而且有些恐怕是連事實根據都沒有的過度簡化。
在解決問題時,
先放下主張嚴刑與廢除死刑這麼簡化,這麼極端又如此對立的想法吧。
殺人犯之所以為殺人犯,他是根本沒有同理心的人。
他不知道受害者面對他時遭受到多大的恐懼
他不知道被殺害的人在臨死前受到多大的痛苦
如果他知道,他就不會殺人了。
所以,你認為死刑能阻止社會治安的惡化嗎?
殺人犯怎麼會體會那些「前輩」死前的悔恨恐懼與痛苦呢?
甚至,這些人到死都還有大半認為自己根本沒有錯。
那,為什麼期望這些罪犯會因為死刑的存在而停止犯案呢?
這個案子發展到現在,
整個社會透過所謂的媒體 反覆看著龔XX用他平靜的微笑與離譜的說詞反覆強暴所有國民
然後今天一整天就看著媒體反覆述說女童是如何如何痛苦的死去。
你覺得,這種罪犯有同理心嗎?這種媒體有同理心嗎?
所以,整個國家數十年累積的民怨沸騰了,
所有人民發動全面肉搜,要找出來是誰錯了。錯的人通通給我去死!
沒有人在思考什麼是正義,什麼是改善治安之道,如何安慰撫平被害人及家屬的心靈
大家要的就是出一口鳥氣,求一個爽字而以。
死刑並沒有伸張正義,
死刑並沒有改善治安,
死刑只是趕快讓大家的怒氣找到出口,讓事件劃上一個句號,讓大家回歸平靜生活;
家屬的悲痛只是被封印起來,一生一世要背著這個不能見人的黑洞活下去。
沒有帶來好處,死刑卻帶來其他負面的影響:
(1)我已經活不了了,你覺得我應該放走手上的人質嗎?
(2)我已經活不了了,我是不是應該多殺幾個警察來抵命呢?
(3)我已經活不了了,我寧可戰死在這裡也不要被抓到。
(4)整個社會都是我的敵人。你們要我死,我先下手為強。
沒有留給罪犯任何退路,只會擴大犯罪的事態,讓場面更像電影,死更多無辜的民眾與警察
最後結果當然是罪犯當場伏法,(真的嗎?)
你看這場電影多爽快啊,正義多麼伸張啊!於是心滿意足的關上電視,洗洗去睡。
警察領我們納稅人的錢,本來就是要血裡來火裡去的。不是嗎?
如果這真的是我們要的,
請問同理心在那裡?與罪犯有何區別?
思考一個問題:
如果你的車子停在路邊的車格裡被小屁孩騎車刮了2公尺長的刮痕,前後共4面鈑金
你覺得下列那一個判決比較接近正義?
(1)讓你去刮他心愛的腳踏車,長度4公尺。
(2)腳踏車送往回收場壓扁處理。
(3)由當事人(或其監護人)支付車廠的鈑金帳單。
選項(2)就是死刑。這樣你滿意嗎?
我覺得 壓扁他100台腳踏車你都不會滿意。
我覺得 龔XX死100次,女童的家屬都不會滿意。
以牙還牙並不是正義。
殺人者,剝奪了別人的身體,剝奪了別人與其家屬一生的幸福
所以,要用一生的幸福來償還,最後肉身也要拿來賠
怎麼會是讓他死個痛快呢?
殺人犯,全身器官收為國有,移殖後其點數由被害者家屬獲得。
將來被害者家屬中有任何人需要器官移殖時,按點數獲有相對的優先權。
說這個還太早,在器官移殖之前,殺人犯得要先終身監禁,工作一輩子還債。
工作的收入要分成 (2N+1)份,殺人犯只能留一份
比如 如果殺了2人,N=2,
他要代替兩個被害人付出給他所愛的人,他還要代替兩個被害人報答愛他的人。
最後他只能拿1/5
為什麼還要讓殺人犯有收入?
同理心啊,要有同理心。
你不留任何希望給他,他也不可能工作償還你。只會一心想著大家一起毀滅。
有了好的收入,他可以吃到魯蛋,可以租到好一點的4人牢房,
可以付錢看勵智書籍與電影,可以付錢看TED或哈佛課程
還可以付錢玩沒有暴力成份的GAME(像憤怒鳥就不行)
可以換得探監的時數,可以換得撥打電話的秒數,
工作積效與他的生活品質正相關,因此他才有了工作的動力。
他才會腳踏實地的產生「活著」的感覺
最後他才會體會,過去那種與社會脫節不負責任的生活方式,
那是生命中最不可承受之「輕」。
最後他也才會有被教化的可能性。
不過煙酒要天價並限量供應,因為他們的器官已經是屬於國家的。
還有,在這種制度下,從外面拿進來的錢是不能用的。
事實上可能不會這麼美滿
他根本不肯工作,不想要任何生活上的改善,也根本不承認自己有錯。
不工作,無法支付伙食費,那就給予生存所需最低量的飲食讓他捱餓到死為止。
國家也必須提前開始回收器官。先從割了不會死的器官開始回收。
如果他因為痛苦而自殺了,那就避免了我們道德上的困難:
只有神可以殺人,人不可以殺人。就算口唸「我代替月亮懲罰你」也不行。
當然這些終究不是我們所樂見的。
我們與他們不同,我們不會因為別人死了而覺得「爽」。即使他們是惡人。
我不相信沒有人想過這樣的制度,問題在於麻煩二字。
死刑最簡單,最有力道,人民的滿意度最高,麻煩事兒最少。
就像垃圾用焚燒或是掩埋法,眼不見為淨;麻煩事兒最少。
問題這是最好的方法嗎?當然不是。
除了回收系統之外,能從根源減量甚至消滅那是最好的
解決了刑罰的問題,還是沒有解決根本的治安問題:如何預防?
還沒有做父母之前,我太高估了自己的能力,總有這樣那樣的想法
認為只要如何如何做就可以培養聰明善良卓越又有同理心的下一代
用盡時間,受盡挫折之後,漸漸覺得這些恐怕都是人自身的狂妄。
就像颱風或地震一樣,人類恐怕永遠也找不出預防犯罪的方法
只能盡力去預測它,早期發現它,閃避它,甚或只能去承受它。
人心的複雜度,那可不是颱風或地震這麼單純的物理現象。
如果深度去思考,最後連「正義」這兩個字怎麼寫你都要開始懷疑。
哈佛的十九堂課,最高學術殿堂 帶領你反思 What's the right thing to do.
Sandel就指出:沒有基本的邏輯能力,還沒建立基本人格的人
聽了這堂課反而可能會出現人格上的混亂,後果難以預料
畢竟這門課是開給哈佛人的課程。
沒有經過深度的思考就認為人定勝天,認為嚴刑可以嚇阻犯罪,認為棒下出孝子,
這些都是把事實過度簡化。便宜行事。
所以才會出現另一種極端想法的反撲:
主張人要放棄文明回歸自然,要廢除死刑,要愛的教育才能產生優良的下一代
這都主張不排除只是為反對而反對,或為修正而反對,本質上仍是過度簡化,
而且有些恐怕是連事實根據都沒有的過度簡化。
在解決問題時,
先放下主張嚴刑與廢除死刑這麼簡化,這麼極端又如此對立的想法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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